兒童性侵是嚴重的罪行。加害者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在暗處殘害操控小孩的身心。這種讓人憤怒的罪行,卻從來沒有消失。
【被掩埋的過去】
在澳洲,自1980年代起不斷有在學校、宗教組織或安置機構中發生的兒童性侵案件遭到揭發。1989至2016年間,澳洲政府已進行了超過80份兒童性侵的相關調查。
兒童遇到性侵的事情,顯然不是個別機構的單一事件,也不只是發生在過去的悲劇。兒童性侵依然持續在不同場域發生,而過去傷害所帶來的影響依然蔓延至今。
其實早於2004年的調查報告已建議澳洲政府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Royal Commission),就兒童性侵作更全面及更高權力的全國調查。
政府卻遲遲沒有行動。
至2012年,澳洲維多利亞省議會就宗教機構內神職人員性侵兒童的事情展開調查。期間,一份警察報告列舉了最少四十名年輕人的自殺與被天主教神職人員性侵有關。而維多利亞省的警察總監(Chief Commissioner)向議會建議把天主教教會妨礙兒童性侵調查的行動視為非法行為。性侵受害者家屬及其他倖存者極力呼籲政府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調查宗教機構內發生的兒童性侵案件。
天主教教會神父涉嫌性侵兒童的指控不斷。在澳洲新南威爾斯省的一名警官在ABC News的電視節目,親身指控天主教會阻礙警方進行兒童性侵的調查並試圖煙滅證據,他更被高層要求放棄調查,並呼籲政府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
這位警察呼籲,引爆了整個社會累積已久的不滿及憤怒。在各方壓力下,澳洲聯邦政府在電視節目放映的一星期內成立「機構對兒童性侵事件回應皇家調查委員會」(The Royal Commission into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Child Sexual Abuse),調查兒童相關組織(如學校、宗教機構、育幼院、青年感化院、運動俱樂部等)如何處理兒童性侵事件(註一)。 鑑於調查的範疇及所需的專業背景,政府共委任六位不同領域的專家,包括法官、兒童心理學家、前任警察總監、前任參議員等擔任調查委員。
【聆聽受害者的聲音】
澳洲的皇家調查是屬於權力非常高的調查組織,根據〈1902年皇家調查法〉,調查委員會的權限包括可調查警方如何辦理兒童性侵的申訴、調閱任何機構的檔案等,證人給予錯誤或誤導的資訊更會面臨罰則。
聆聽性侵受害者的聲音是調查的首要任務。然而,敘述性侵是非常個人且創傷性的經歷,而傳統公聽會的採證形式,明顯對性侵受害者並不適合。
為了讓受害者可以在保密、友善及支持的環境敘述受害經歷,政府在2013年修訂〈皇家調查法〉(The Royal Commissions Amendment Act 2013),新增「保密面談」(private sessions)的調查機制,讓受害者可自願的在不公開、不用宣誓、不用接受交叉詢問的環境下,向調查員說出自己的故事。
整個調查過程極力的重視性侵受害者的感受與需求。在進行「保密面談」時,受害者可以選擇調查員的性別,可以選擇由朋友陪同出席,也可以申請情緒輔助犬(support dog)的陪伴。
為了支持受害者的復原及避免二次創傷,心理諮詢師會陪伴受害者在保密面談前作前置準備,面談結束後諮詢師會立即提供情緒支持。
除了保密面談,受害者也可選擇以電話、書面陳述(written accounts)及公聽會(public hearing)等形式說出經歷。
這些嚴謹且溫柔的安排,鼓勵了很多受害者說出自己的經歷。調查期間,皇家委員會共接聽了近4萬次民眾的來電,收到2萬5千多封的來信,進行了8013場保密會面,共6875位受害者敘述了受害經歷。出席保密會面的性侵倖存者年紀最大的是93歲,最年幼的是7歲。
皇家調查委員會另接獲992份書面申述,並在全國各地舉辦了57場公聽會,共1302位證人在公聽會作證。
【嚴謹的研究計畫及大量諮詢公眾的政策討論】
澳洲皇家調查委員會另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全面的研究計畫,針對兒童性侵的成因、預防、辨認、受害者的復原與支持需求、機構及政府該如何處理兒童性侵等面向,提出了八個研究範疇。研究計畫所整理的資料及發現,為調查提供穩健詳盡的背景資料與知識基礎。
研究計畫最後共出版59份研究報告。其中四份報告的研究者更以兒童及青年的想法和建議為核心,探討兒童及青年對安全的想法以及探討兒童認為機構該怎樣做才讓他們感到安全。
為了提出有效及可實行的的政策建議,皇家調查委員會共舉辦了35場圓桌會議(roundtables)、44場社區論壇(community forums)、6場兒童及青年的諮詢會,以及收到1388份由不同組織及個人遞交的議題及政策諮詢回應文件。皇家調查委員會透過大量諮詢倖存者、公眾、學者、政策專家、政府代表、非政府組織代及倡議團體的意見,讓社會不同群眾的意見得到聆聽,並影響改革的方向。
【調查結果】
「皇家調查委員會」的調查進行了五年,聘請超過700名員工,耗費 澳幣3億4千多萬 (約台幣75億元),在2017年12月發表了最終調查報告(註二)。調查報告共17巨冊。討論宗教機構的第16冊頁數更多達2537頁。連同較早前三份關注補償、司法及不適任教育人員的報告,「皇家調查委員會」向澳洲人民交出了「沉重」的控訴。
調查委員會的最終報告顯示,調查中:
- 受害人數:超過1萬7千名
- 受害年代:1950年代前-2000年後
- 受害人性別:男性佔64.3%
- 首次受害年齡:51.5%發生在10-14歲;31.1%發生在5-9歲(圖1)
- 受害時間:平均持續2.2年
- 36.6%的受害者被不只一位加害者侵犯
- 受害者平均花24年才首次說出受害經歷
- 轉介了2575件案件予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圖1:澳洲皇家調查中性侵受害者首次被性侵的年齡
有關加害者,研究顯示:
- 93.8%的加害者為男性
- 83.8%的加害者為成人
- 性侵加害人:32.2%為神職人員;30.1%為學校教師,13.7%為安置機構保育員
- 超過4000個機構被指控曾發生兒童性侵事件
- 性侵地點:41.6%在家外安置機構;31.8%在學校;14.5%在宗教團體(圖2)
圖2:機構兒童性侵發生的地點
當時的澳洲總理麥肯·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表示,皇家調查委員會的調查報告揭露了兒童性侵問題是「國家悲劇」。這些數字讓大眾深刻認知兒童性侵廣泛的存在,而現存的體制明顯不足以預防及發現這些對兒童的傷害。
【建議與全國性道歉】
皇家調查委員會提出了409項建議,讓所有不同類型的兒童機構可以更有效的預防、辨認、處理及舉報兒童性侵。當中包括:
- 成立「兒童安全國家辦公室」(National Office for Child Safety),推廣預防兒童性侵國家政策(註三)。
成立「全國補償方案」(National Redress Scheme),給予每名受害者澳元$200,000-$10,000補償(約台幣440萬-22萬元)及提供終生的心理諮商輔導服務,支持受害者復原(註四)。
- 在全國推廣及落實「兒童安全機構全國原則」(National Principles for Child Safe Organisations),讓兒童機構成為安全的場所,減少兒童及青年未來在機構遇到傷害的可能。
在皇家調查委會會完成調查報告的10個月後,澳洲政府在2018年10月22日就機構兒童性侵,向受害者及相關家庭發表全國性道歉。
【兒童性侵的調查年代】
澳洲皇家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結果讓我們看見過去的傷痛,同時提醒我們要積極預防未來的傷害。這調查以嚴肅及認真的態度,調查受害者提出的指控,同時展示了如何真誠且溫柔的聆聽性侵受害者的態度。
針對兒童性侵的全國性調查已經是一項全球的趨勢,紐西蘭、英國及愛爾蘭等國家也正進行全國性的兒童性侵調查。
這跨文化、跨世代的創傷,什麼時候才可以終止?在我們成長的土地上,我們又願意做什麼去確保過去發生的傷害不會再次發生?
☆本文刊登在《人本教育札記》2019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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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孩子共讀《蝴蝶朵朵》,一起預防兒童性侵。
《蝴蝶朵朵》
作者:幸佳慧
繪者:陳潔晧、徐思寧
博客來:https://bit.ly/2GEHaeA
金石堂:https://bit.ly/2UPyTNr
誠品:https://bit.ly/2Gul50P
讀冊:https://bit.ly/2VrVd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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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機構對兒童性侵事件回應皇家調查委員會」的官方網頁:
https://www.childabuseroyalcommission.gov.au/
註二:澳幣$1=台幣$22
註三: 澳洲政府在2018年7月1日已成立「兒童安全國家辦公室」;官方網頁:
https://pmc.gov.au/domestic-policy/national-office-child-safety
註四:補償金額後來調整為最高澳元$150,000(約台幣330萬元);終生的心理諮商輔導服務則改為每人十年內上限澳元$5000(約台幣11萬元)的諮商服務。「全國補償方案」的官方網頁:https://www.nationalredress.gov.au/
【相關連結】
性侵加害者如何使孩子保持沉默(上):當關愛成為一種傷害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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